文档介绍:第九章_企业价值评估(下)
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系列教材
姜楠王景升主编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九章企业价值评估(下)
第一节收益途径及其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第二节市场途径及其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第三节资产基础途径及其具体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
中的应用
一、收益途径及其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问题
首先,要对企业的收益予以界定。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息前净利润和息前净现金流。选择以何种形式的收益作为收益法中的企业收益,直接影响对企业价值的最终判断。
其次,要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要求评估人员对企业的将来收益进行精确预测,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企业收益的预测直接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是决定企业最终评估值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评估中应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收益做出合理的预测。
第一节收益途径及其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最后,在对企业的收益做出合理的预测后,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合适的折现率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对企业未来收益风险的判断。
由于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进行判断至关重要。能否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做出恰当的判断,从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对企业的最终评估值具有较大影响。
二、收益途径中具体方法的说明
(一)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具体方法
年金法的公式为:
P=A/r (9-1)
其中:P——企业评估价值;A——企业每年的年金收益;
r——资本化率。
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年金法,是将已处于均衡状态,其未来收益具有充分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企业的收益进行年金化处理,然后再把已年金化的企业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估测企业的价值。因此,公式(9-1)又可以写成:
(9-1>2)
式中:
——企业前n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
——年金现值系数;
r——资本化率。
[例9-1]待估企业预计未来5年的预期收益额为100万元、120万元、11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假定资本本化率为10%,试用年金法估测待估企业价值。运用公式(10-2)有:
=(100×+120×+110×+130×+120
×)÷(++++)÷10%
=(91+99+83+89+75)÷÷10%
=437÷÷10%=1153(万元)
分段法是将持续经营的企业的收益预测分为前后段。
将企业的收益预测分为前后两段的理由在于:
在企业发展的前一个期间,企业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是不稳定的;而在该期间之后,企业处于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
对于前段企业的预期收益采取逐年预测,并折现累加的方法。而对于后段的企业收益,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并按企业的收益变化规律,对企业后段的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和还原处理。
将企业前后两段收益现值加在一起便构成企业的收益现值。
假设以前段最后一年的收益作为后段各年的年金收益,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
(9-3)
假设从(n+1)年起的后段,企业预期年收益将按一固定比率(g)增长,则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
(9-4)
[例9-2]待估企业预计未来5年的预期收益额为10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160万元、200万元,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断,从第六年开始,企业的年收益额将维持在200万元水平上,假定资本化率为10%,使用分段法估测企业的价值。
运用公式:
=(100×+120×+150×+160×
+200×)+200/10%×
=536+2000×=1778(万元)
承上例资料,假如评估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断,企业从第六年起,收益额将在第五年的水平上以2%的增长率保持增长,其他条件不变,试估测待估企业的价值。
运用公式:
=(100×+120×+150×+160×
+200×)+200(1+2%)/(10%-2%)×
=536+204/8%×=536+2550×
=536+1583=2119(万元)
(二)企业有限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具体方法
。
对企业而言,它的价值在于其所具有的持续的盈利能力。
一般而言,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应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进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