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金华市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附:《金华市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金华市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土地类序号1-7)
序号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违规情节
裁量标准
1
非法转让土地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轻
微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
般
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
2、涉及耕地5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
没收违
法所得
可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30%以下罚款。
严
重
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
2、涉及耕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
3、涉及基本农田。
可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上50%以下罚款。
2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轻
微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
般
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
2、涉及耕地5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非法所得的10%以上15%以下罚款。
严
重
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
2、涉及耕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
3、涉及基本农田。
并处非法所得15%以上20%以下罚款。
3
非法
占用
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轻
微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
般
1、基础设施建设;
2、占用未利用地;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25元以下罚款。
严
重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4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