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声明本公司的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准。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 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主营业务覆盖区域集中,存在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地域划分, 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 1-10 月归属于华北及华中区域(河南省及周边地区为主)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 、% 、% ,业务范围呈现集中化。智能交通工程施工业务覆盖区域单一,此类工程业务量与道路新建及改扩建密切相关,如后期河南及周边省份道路工程数量出现大幅缩减,公司收入会因此受到影响。综上,公司存在由主营业务覆盖区域集中所带来的收入不稳定风险。二、受国家交通基本建设政策影响,存在收入下降的风险智能交通与城镇公路、高速公路等道路建设密切相关,此类工程建设多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其中政策性影响、建设规划影响等方面对智能交通系统的运用起决定性作用,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的数量直接影响智能交通产业的产能及收益, 因此,公司存在受国家交通基本建设政策影响带来的收入下降风险。三、原材料成本上涨的风险随着技术不断创新,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智能高速系统覆盖的产品也在不断升级,新兴技术产品加速更新换代,今后企业将面临新技术产品价格上涨的压力, 同时带来原材料成本上涨的风险。与此同时,公司 LED 产品以设计、组装及封装为主,对原材料的需求较大,由于该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高利润的特点,大量新兴企业涌入该领域,但行业内核心技术大多被上游企业垄断,因此新进企业在中下游聚集会导致主要原材料的需求增大,需求大于供给将带来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四、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5 年8月,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 2 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以及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会商等程序,郑州汉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豫高企[2015]7 号》上公示为新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六十三号)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7 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百一十二号)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司将在 2015 、 2016 、 2017 年度按 15% 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未来国家取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或公司三年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司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率升高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五、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明,持有公司 % 股权,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汉威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由于河南汉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公司 % 的股权,因此,宋明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明通过行使其股东权利或通过其推选的董事行使权利,能够在公司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施予重大影响。若宋明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六、公司治理的风险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并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对公司规范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3 郑州汉威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目录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