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电梅花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杭电梅花拳协会是济南大学武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学生社团, 具有一切正规社团的权利和义务, 接收学校团委和管院分团委的领导。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 弘扬民族文化, 振奋民族精神, 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忱, 丰富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三条: 本协会拥护党的领导,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第四条: 本协会任务: 传播传统武术文化, 提高会员武术运动水平和文化修养, 开发会员的智力潜能,把杭电梅花拳协会建设成优秀社团。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武术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人。第六条: 本协会下设文场与武场。文场主要负责武术理论的探讨; 武场主要负责拳场的练习。第七条:本协会会长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会长具有以下责任: (一)、提名任免本协会其他干部; (二)、负责判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负责处理本协会日常事务。第八条:本协会设有训练部、财务部、宣传部、后勤部。各部直接对主席负责。第二章会员第九条:凡本校教师、学生(包括外教和留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审查合格,可给予正式会员资格第十条: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 (二)、被选举权; (三)、对本协会各下设机构实行监督, 提出工作建议或批评; (四)、其他权利。第十一条:本协会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一切章程,维护本协会声誉;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交纳会费。第十二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纪律的会员,本协会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第十三条:凡对本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本协会可给予相应奖励。第十四条:离校会员或对本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协会会员, 可被授予名誉会员称号,名誉会员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活动经费第十五条:本协会活动经费有以下来源: (一)、会员交纳会费; (二)、上级部门划拨专用资金; (三)、本协会通过各合法途径取得的经费; (四)、争取有关单位的赞助。第十六条:本协会活动经费须用于各方面活动的必要开支,经费使用须经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部长讨论决定。第十七条:本协会经费的收支帐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第五章活动第十八条:本协会活动须体现本会宗旨,活动范围立足校内,同时积极参加对外交流。第十九条:活动形式: (一)、定时锻炼; (二)、举办讲座; (三)、组织锻炼; (四)、编写刊物; (五)、观摩交流; (六)、报告形式; (七)、其他形式。第六章其他第二十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十名以上会员提议, 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主席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梅花拳协会章程细则梅花桩是生长在华夏土地上的历史悠久且受传统文化熏陶最深的一支武林奇葩, 他以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朴实无华的风格而深深的吸引了一大批热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