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本期热点
(一)立法进程
2005年12月底,草案一审。
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4月20日征求意见活动结束时,共收到各类意见191849件,其中,职工的意见占了绝大多数。
远远超过《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1万多件的反馈。
(一)立法进程
2006年12月24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2007年4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2007年6月24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第四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
1. 外资
2006年4月20日,就在意见征集活动的最后一天,两大外商组织——欧盟商会和上海美国商会,同时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递交给全国人大。
欧盟商会的意见和建议达11条,而上海美国商会的建议书多达42页,几乎涉及劳动合同法所有的章节和条款。
而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跨国公司的反应相当激烈,甚至强硬。
(二)各方观点
“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
——来自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徐婷婷曾如是说。该协会代表54家企业、26万职工。(后有消息质疑其资质)
(二)各方观点:外资
欧盟商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将对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产生重大影响,并描述了这种影响路径:
“新法律草案中严格的规定将限制用人单位的灵活性,并将最终造成中国生产成本的提高。生产成本的提高将迫使外国公司重新考虑其新的投资或是否继续在中国的业务。”
(二)各方观点:外资
上海美国商会的表述则更加直接:“我们认为可能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二)各方观点:外资
2. 国内争鸣
针锋相对:
位于北京的中国人民大学的常凯教授
位于上海的华东政法学院董保华教授
(二)各方观点
在这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论中,分别被冠以“劳方代表”和“资方代表”的头衔——尽管某种程度上他们并不认可。
双方均认为:争议虽起因于劳动合同法草案条文,但根本分歧却在如何判断中国今日的社会矛盾以及采取何种角度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问题。
(二)各方观点:国内争鸣
劳方代表。在常凯看来,《劳动合同法》是社会法,应以社会利益作为直接的立法取向,对大量劳动者的保护是社会利益最基础的东西。
劳资关系在任何衡博弈的关系。没有政府介入,不可能形成劳资关系和规则。
“劳资不成熟,公权需介入”
(二)各方观点:国内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