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三)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
(一)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七)其他合同
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地点和方式;;。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口头承诺生效时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