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2
文档名称: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136KB   页数:6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doc

上传人:朱老师 2022/2/16 文件大小:1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新企-业-会-计-制-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会-计-制-度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财会〔2000〕25号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标准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工程〔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那么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本钱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本钱按以下方法确定:
,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本钱。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本钱。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本钱。
,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本钱。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本钱。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本钱: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本钱;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本钱。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工程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本钱。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本钱: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本钱;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本钱。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那么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那么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本钱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本钱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工程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那么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