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6
文档名称: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txt

格式:txt   页数:7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TX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txt

上传人:iluyuw9 2014/10/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tx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1月21日以粤环〔2011〕7号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前言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标准(试行)》)适用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制定适用于本辖区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严格、教罚结合的原则。
三、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违法行为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予以量罚。
五、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部门向案件审查部门交审案件时,应当对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情况予以说明,建议予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说明理由。
六、对未列入本《裁量标准(试行)》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实施自由裁量权。
七、本《裁量标准(试行)》所称“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足”、“以下”不包含本数但包含裁量幅度的最高上限。
八、本《裁量标准(试行)》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类环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裁量标准: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已停止建设的,处5万元罚款;
未停止建设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已停止建设的,处6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未停止建设的,处7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已停止建设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停止建设的,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的,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裁量标准: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或者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5万元罚款;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10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
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最近更新

一次性餐具健康安全建议书 6页

高考考生冲刺指南建议书 4页

高效采矿用地意见建议书 6页

高效行政管理岗位建设建议书 5页

高效节约型建议书 5页

高效绿化给水管网建议书 5页

高效土地规划建议书 6页

高中生生涯规划建议书 6页

高三备战策略建议书 5页

饭店菜品改进建议书 6页

食堂绿色改造建议书 5页

颜书记改进建议书 5页

领先亮化建议书 6页

干眼症患者的眼部热敷时长建议 40页

急性中毒的急救护理 27页

急诊危重症患者监护策略 42页

恐惧症患者的心理支持系统构建 63页

2024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12页

202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 13页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12页

2024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 12页

2024年灵山县幼儿园教师招教考试备考题库及答.. 30页

2024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12页

2024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12页

2024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 12页

2024年石家庄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末.. 12页

2024年祁东县幼儿园教师招教考试备考题库带答.. 30页

2024年福建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 12页

2024年罗平县招教考试备考题库附答案解析 30页

2024年芜湖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末考.. 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