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课件
湖南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二○一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求
一、汇算清缴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79号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资料报送要求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在汇
算清缴期内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电子
及纸质表格);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
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申报资料;
(六)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
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
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
报告;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资料报送要求
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在汇
算清缴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相关资料:
(一)以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报送《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开发产品实
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
(二)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
笔)报送申请报告。
(三)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首次支付利息应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
明”。
(四)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
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提交
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条件的书面备案资料。
三、敬请广大纳税人使用新申报软件
从2011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全省所有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核定定额纳税人除外)统一使用省局自主开
发的新申报软件。新软件有以下五大功能:
★加强表内、表间逻辑关系的审核校验
★对年度申报表重要的、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给予
政策基本内容和文号的提示
★凡在税法、条例和政策上有量化标准的纳税调整
项目,均实现自动监控和强制调整
★建立申报表主表、附表与财务报表相关重要数据的
强制关联关系
★提供最新所得税政策法规库与待弥补亏损等重要数
据与综合征管软件进行比对的数据包
四、请借助税务中介机构提高申报质量
进行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必须附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相关证据资料和具有法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对连续三年亏损企业,需同时报送税务师事务所的最新鉴证报告书。
提倡由注册税务师联名签署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自测试卷链接:考考你!
五、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别忘了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函〔2009〕279号)等文件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进行相应备案。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分为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两种。对于事前备案的项目,纳税人应在取得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对于事后备案的项目,纳税人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五、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别忘了备案
事前备案事项(取得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第一年)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
五、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别忘了备案
事前备案事项(取得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后)
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认定的第一年)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减免税(认定的第一年)
(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减免税(认定
的第一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