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渝环函〔2014〕230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报送2014年1季度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统计报告的函
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统计分析要求,现将重庆市2014年1季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我市环保部门处置了10起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交通事故5起,生产安全事故3起,违法排污1起、其他事件1起),成功扼制5起,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5起。
按级别分类统计: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5起,较去年同期上升3起,上升150%;无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按发生原因统计: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2起,同比去年上升2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1起,同比去年持平;因企业排污引发的1起,同比去年上升1起;因自然灾害引发的0件,同比去年持平;因其他因素引发的1
起,同比去年持平。
按污染类型统计:造成水污染4起、大气污染0起、土壤污染1起、噪声污染0起,因处置得当未造成污染5次。
按关键字统计:涉及饮用水安全1起;涉及重金属或类重金属0起;涉及尾矿库0起;涉及跨省(区、市)0起;涉及跨地市0起;涉及群体性事件0起。
本季突发环境事件有四个特点:一是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有所反弹,占总数的40%,同比去年大幅度上升,暴露出一些小型企业及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安全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不到位,事发后又不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二是因企业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有所抬头,同比去年有增长,反映出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污染整治工作简单粗放,排污行为非常随意;三是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诱因出现新特点,首次出现因企业厂内地埋式输油管渗漏污染土壤和水体事件。四是交通事故造成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增加,占我市环境应急响应起数一半,反映出交通事故诱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压力没未得到根本遏制。
二、典型案例
本季度典型案例为“彭水县重庆奥克混凝土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外排废水污染郁江河事件”,具体处置经过如下:
2014年3月6日10时,重庆奥克混凝土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搅拌楼水剂秤出现故障,减水剂与场地废水混合后进入沉渣池,
加之生产废水收集池搅拌轴出现故障,无法收集废水,约20吨混合废水直排进入郁江河,导致附近江水颜色呈黄色。
由于事发地下游8公里处有彭水县关口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事发当日,彭水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响应,责成该公司立即切断污染源并停产整改。市环保局紧急赶赴现场指导,与彭水县政府一同组织彭水县应急办、环保局、卫生局、水务局等部门研究处置方案:一是由环境监察人员沿郁江河进行巡查,跟踪污染物扩散路径;二是由环境监测人员对郁江河受污染区域和饮用水源地进行加密监测,掌握水质污染程度;三是由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加强对关口县城水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四是协调上游马岩洞水电站放水约3万立方米,通过稀释作用,增强郁江河自净能力,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五是对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检测,检查水体是否有毒性;六是进一步核实污染物排放量,对肇事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截止22点15分,郁江河各断面pH、COD、氰化物、锌、铁、锰、六价铬、氟化物、砷、硒、挥发酚等因子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