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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概念.docx

上传人:夏天教育 2022/10/12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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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概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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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该【围标串标概念 】是由【夏天教育】上传分享,文档一共【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围标串标概念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浅析围标、串标行为及其防范
自从招招标发包方式在英国出生并在中国出现,特别招招标制度确定和推行实行以来,围标、串标现象在工程项目招招标和政府采买招标实践中层见迭出并愈演愈烈。因为认定围标、串标事实所需要的凭据较难采集,而无论是《刑法》还是《行政法》
对这类违纪犯罪事实的认定,都需要事实清楚、凭据确实作为前
提,再加上围标、串标者采纳的手段都比较隐蔽,只要围标、串标者之间不发生起哄,,风险收益与风险成本
比值放大,非法招标份子故而胆大猖狂,围标串标行为盛嚣尘上.
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只,影响较坏。作为政府招招标主管部门,充分分析围标、串标行为是防范其发生并规范招招标市场的基础。
一、围标、串标俗语及行为分析
各种文章、文件提到围标、串标时平时并列出现(有时只提串标),二者之间极具相似性并简单混淆,,“只闻山中鸟啼鸣,何如云深不知处",将无以正视和妥当办理这类行为。
所谓“围标",是指几个招标人(供应商)之间相互商定,一致
抬高或压低招标报价进行招标,经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余招标人,
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牟取利益的手段、行为和现象。围
标行为的倡导者称为围标人,参加围标行为的招标人称为陪标
人。围标是不行熟的建筑招招标市场发展到必定阶段所产生的,
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合谋,平时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
两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
,围标人依照商定支付陪标人好处或利益互换.
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筹办,
陪标人供应资质、人员和
必需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招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
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招标人资格操控招标,而陪标人保持缄默。
广义上讲所谓“串标”,顾名思义就是串连招标,即招标人为获
取中标而相互串连、伤害项目业主利益
,或是招标人与发标人、
代理机构相互串连,伤害其余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利益
(实质上是
国家利益),是招招标领域常有的一种妄图非法获得中标的行为
和现象。狭义上讲,一般所指串标(俗称串标
)是指除围标外的
串连招标,即消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连招标行为,
包含招标人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连和两个以上招标人松懈型非正当
合谋招标(即未达到围标的操控强度和影响力
).
狭义上的串标与围标处于平行关系,同为串连招标的两各种类。
即围标+一般串标=广义串连招标
,平时所说的串标可理解为狭
义串标。因而可知,广义上讲串标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
,
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别的一种,
二者是包含关系。假如把串
通招标作为全集,则围标和串标(狭义)是子集并互为补集。围标
第一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
围标是串标
的发展和深入。
二、围标、串标防范商讨
围标、串标、串连招标三者特色、表现及防范比较分析表:
围标
串标(狭义)
串连招标(广义)
性质和目的
非法获得中标
非法获得中标
非法获得中标
参加各方
仅限于招标人之间(有时招标代理机构在此间起到穿针引线作
用)
招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或招标人之间招标人之间或招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参加招标人家数
三家以上(含三家)
常常参加家数占合格招标人绝大多数以致胜算较大
二家或二家以上
一家或一家以上
参加方关系模型
网状(“Y”状、“×”状、“*”状和“田"状等)围标人在模型中处于沟通中心地址“一”字型、折线型、环型等
一般串标人不具备全局影响力,仅对模型中互邻方影响“一”字型、折线型、环型、网状(“Y”状、“×”状、“*”状和“田"状等)
操作印迹
招标文件相似性
哄抬报价(均匀报价相对概估量偏高以致计算标底上升、中标价提升)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出现偏向性内容
招标文件出现同名等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出现偏向性内容
招标报价广泛偏离估量或比较集中
招标文件相似性
出现阶段
正式招标阶段
包含资格预审和正式招标的招招标全过程
包含资格预审和正式招标的招招标全过程
主要盈利人
围标人
串标招标人
串标招标人
主要损失方
招标人
其余招标人和招标人
其余招标人和招标人
防范措施
设置拦标价(最高限价)
采纳最低评标价法,严格处罚歹意低价中标后弃标者改进保密措施,防范招标人及相关各方过多接触
健全配套法规,加大涉及串标单位和人员处罚力度,使串标行为成本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形成威慑
招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标情况问题要点在招标人自己或代理机构,下边主要谈论招标人之间串连招标特别围标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1、改进保密措施,防范招标人及相关各方过多接触:
固然《政府采买法》和《招标招标法》等明确规定,招标采买单
位不得向别人透漏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伏招标供应商的名称、数
量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竞争的相关招标招标的其余状况,但这些规
定在实践中很难掌握。所以,笔者建议:
1)完美网上报名系统、建设资格预审平台、企业信息系统,、人员职业资格、业绩、主要审计财务指标、信用等信息全面录入企业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
2)仅采纳网上报名方式,、撤消中标资格、限制招标、罚款等处罚结果负责。招标人在网上审察招标人填报信息与项目通知的招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能否切合,决定报名能否经过.
3)简化资格预审环节,资格审察条件不宜烦杂,资格审察采纳网络审察进行,招标申请人经过资格预审系统填报资格预审申请
并同时递交文本文件,、核对招标人填报信息与企业年检申报纳入企业信息系统的最新信息,比较资格预审文件对合格招标人条件要求,确定合格招标人范围。
4)采纳不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购买资料以发票为凭,登记环节由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余组织者自行补登。
5)在招标文件中恩赐招标一定的对工程较为详细的介绍,撤消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改由招标人在规准时间内自行前去,必需时
招标方现场人员予以合适介绍和支持。
(6)撤消集中答疑,招标采买单位可经过招标网络系统宣告(网络平台尚需开发,招标专业机构应当成立适用可行的、科学合理
的招标事务平台,以便于咨讯公布,简化环节,减少人工操作手
续,防范人为失误和漏洞)或在指定媒体(如招标公告公布媒体)
予以答复。
2、加收招标人违纪、违规、违约保证金
招标保证金中增添招标人违纪违规处罚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代收
代缴,、中标资格并充公招标保证金,严重者撤消几年招标资格、进入诚信黑名单,,可以增收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使对低价中标此后弃标行为的处罚拥有可行性、现实操作性,真实起到打击歹意低价中标行为的作用。对歹意低价中标者恩赐最严格的处罚――除经济处罚外可以撤消资质证书,甚至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这是采纳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
3、优化评标方法
采纳综合评分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招标报价拒之门外,特别是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要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
增强政府采买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要求,价格分一致采纳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招标价格最低的招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定价格招质量,
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可以在充分做好市场检查的基础上,定死合同价,而后只招质量,质量最好者为中标候选人。
围标的核心是高价中标,主要表现为哄抬标价――联合提升招标
报价以提升计算标低,所以采纳最低评标价法是防范围标的最直
接方法,这也是国际常例。只要围标者没有做到对全部招标人达
成完整合谋(只要招标人达到必定数目并合适分别,围标者一般
难以做到),那么将形成多方博奕状态,此时围标将以失败告终,
因为围标者比正常招标人增添了围标成本,在多方博奕状态下围
标者基本不行能做到抬高最低报价,除非愿意亏本承包,而这是
与围标目的分道扬镳的.
4、健全配套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我国的《招标招标法》第53条规定了对串标人的处罚主若是经济处罚,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主要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刑法》第223条中规定:“招标人相互串连招标报价,损
害招标人或其余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许拘役,,伤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
三年的有期徒刑同几千或上亿元的损失对比,实在是太不相当,现代《刑法》讲究“罪责相等”的原则。串连招标的行为实质是“经济诈骗”,而我国的《刑法》关于“经济诈骗”的最高刑罚是“极刑",我们能否可以依照犯罪标的数额来加重其刑罚呢?
对此我们需要做深入研究。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对歹意低价中标者应加大处罚力度并严格执行――除经济处罚外可以撤消资质
证书,甚至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这是采纳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是根治围标行为的前提.
针对因没有线索或凭据不足不好立案检查状况,可以考虑成立检举奖金,全方向发动民众督查供应线索。凡是对串连招标进行检举告发的或供应有价值线索的,有相当的物质奖励。过去我们把检查围标的目光聚焦在招标文件上使得成效不好,事实上招标文
件相似性不过是产品认识,只好作线索和辅证,证明围标行为最
有力的凭据应当是合谋过程的语音、,围标利益企业不是无隙可击的,实质上围标人与陪标人暂时客串构成的这一围标合谋体是松懈的,假如高价悬赏查处围标者,恩赐供应有价值凭据资料者足够可观的奖励,那么围标合谋体内部必定出现猜忌、分化,最后不攻自破。
总之,围标、串标情节严重的,《招标招标法》、《政府采买法》规定构成犯罪,国家将对拥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状为动用刑罚的手段来处罚,但还没有对“围标"、“串标”的认定做出详细规
定,有必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取出定性指标,完美相关法规和围标、串标罪状认定程序,,还应规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如限制其平生权益行为能力等,使“围标者”的行为成本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