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鼓卫妇幼〔2011〕3号
鼓楼区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转发
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2010年版)>通知》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10]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执行。
卫生部印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已公布在鼓楼区政务网卫生局资源下载栏目中,请相关单位自行下载,并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鼓楼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印发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筛查质量,我部对2004年印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5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6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5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6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六)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七)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密闭保存在2~8℃冰箱中,有条件者可0℃以下保存。
(八)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四、采血工作质量控制
(一)血片采集的滤纸应当与试剂盒标准品、质控品血片所用滤纸一致。
(二)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三)正常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四)合格滤纸干血片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