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粤211协办〔2012〕3号
关于做好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方案》和《广东省“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高校“211工程”协调小组决定在2012年下半年对广东省“211工程”三期有关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和要求
全面检查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同时,在全面总结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取得的基本成绩、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和省的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研究提出广东省“211工程”四期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211工程”验收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有关
高校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三期总结验收工作。
二、验收依据
(一)《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方案》和《广东省“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以及有关验收工作要求等。
(二)学校编报的《“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广东省高校“211工程”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目标调整情况的通知》(粤211协〔2011〕1号)。
三、验收对象及内容
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中,4所国家序列高校中由省立项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6所省序列高校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均须接受省“211工程”协调小组的验收。
对于每个建设项目,着重考察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效和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本次验收工作分为校内验收和省验收两个环节。
(一)校内验收
有关高校对经省立项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逐一进行验收,形成各项目的总结报告;同时并对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学校整体的总结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省验收
学校完成校内验收后,向省“211工程”协调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省“211工程”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进校验收。省验收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总结报告中绩效情况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各项指标在建设期间的增量部分)需准备佐证材料(包括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项目的立项证明,专利证书,有关荣誉和奖励的获奖证书等),按项目装订成册以备查。对总结验收工作和总结报告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在省验收中按不合格处理。
(二)有关总结报告的正文使用Word文档编辑,四号宋体字,A4规格纸,双面印刷。上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请作去密处理后再上报。
(三)各有关高校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校内验收工作,并将各建设项目的总结报告以及学校整体的验收报告纸质材料各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1份报送省211办。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7223,电子邮箱:baoyuwu@。
附件:
“211工程”三期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2.××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总结报告
广东省高校“211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广东省“211工程”三期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总结报告
(参考提纲)
学校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信息、依托的国家重点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等)
二、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内容填写,如有调整,请填写调整后的内容)
三、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结合本项目211工程专项经费的主要用途,阐述本项目建设对提升相关学科竞争力的贡献。)
2、各方向进展
(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方向,阐述各方向取得的进展与相对应的成果,并有一定的分析)
3、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期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的逐项对比,请以表格对比的形式逐一列出。)
四、建设成效分析及标志性成果
1、本项目建设成效分析
(通过“211工程”的建设,本项目依托学科在学科建设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注意凸显本项目的成绩亮点和特色。应有一定的分析比较,避免简单地罗列材料。)
2、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简介要求在500字以内,简介内容包括:成果概况;水平及特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评价及获奖情况等。)
五、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及运行机制改革;
2、项目制度建设情况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