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城市卫生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行政权力类别
小计
保留
备案管理
备注
行政许可
6
6
行政处罚
266
15
251
行政强制
4
4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行政征用
其他
合计
276
21
255
盐城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
序号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行使状态
备注
1
餐饮服务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保留
2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许可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保留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保留
4
放射诊疗许可(仅限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政府规章】《江苏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保留
5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199项
【部门规章】《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保留
6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保留
7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备案管理
盐城市卫生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
序号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行使状态
备注
1
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保留
2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保留
3
对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行为的处罚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保留
4
对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行为的处罚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保留
5
对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行为的处罚
【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保留
6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留
7
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留
8
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