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沂市第二中学(公办)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出勤要求:
,实行坐班制。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认真履行各项岗位职责。
,未经请假不参加者,按缺勤处理。
,未经请假的不参加者,按缺勤处理。
二、教职工请假规定
:包括婚、产、丧等假期。正常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加晚婚假7天;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婆父母)去世,准丧假5天(教职工在“五一”、“国庆”及寒暑假期间办理婚丧事的,不再补假);产假90天(第一胎),难产的另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有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者准假15天,未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均作事假处理。在寒暑假期间生育的,其假期时间不顺延。
说明:⑴、学校中层领导及校级副职领导请假报校长审批;⑵、其他所有教职工请假都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报校长审批;⑶、经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表送办公室备案; ⑷假期完毕后返校或提前返校要及时销假,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要办理请假手续(超出部分以请假计),否则视为旷工。
、病假:申请人填写请假条,请假时间以半天为1个单位。半天由分管主任审批,一天由分管主任、分管校长审批,超过1天、1周以内的再由校长加批,超过1周、1月以内的须到校长办填写专用审批表,由校长审批、办公室盖章后再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审批表存根留在人事科备案,人事科盖章后的审批表交回校长办(1次申请的假期最长为1个月,1个月以上须分期续假)。中层干部请假直接由校长审批。超过1天的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请假条审批后交校长办公室备案。按时或提前返校的要及时销假,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教研或开会等公务活动(视为公差)。新沂市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新沂市以外的必须由校长签字批准。
、评优评先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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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日上、下午各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为上课前15分钟内(上午以早读课为准);全校分为四个签到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班主任组、教辅行政组。年级任课教师在各年级分管主任办公室签到,班主任在德育处签到,教辅行政人员在工会办公室签到;迟到人员要及时到签到负责人处补签或说明情况,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可致电给分管领导说明,按请假处理,否则认定为旷工半天;签到负责人每周将结果报送校长办,由校长办汇总,定期公示。
3、年级分管领导和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查岗、查堂1次,不在岗且未请假的视为旷工半天(查岗时不在岗但未离校的教师可及时与查岗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