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研究
姓名:薛华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
指导教师:吴德夫
20040508
摘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我国在新时期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可以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行了深层次的研究。文章首先明确了研究的主题与思路,对相关的基本术语作了建设用地流转的客观必然性,论文归纳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并做了成因分析,提出了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文章说明了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必要性,并运用经济学有关理论进一步说明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经济合理性。针对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设计方案通过试点地的实证分析,提出了流转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且深入研究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几个经济问题。最后,为了能保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顺利建立与实施,本文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制度变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然性,土地产权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通过重新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并且可以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征地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本文在实地调查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界定,并回顾了有关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般理论。随后,为了说明农村集体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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髀选题的依据与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性质逐渐显现出来,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自发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大量发生,其数量和规模不断国家向建设单位的供地除了存量的国有土地外,就是征用躁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对被征土地的补偿包括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青苗补偿费在内的产值补偿。农民对集体士地所有权永久性地变成了国家所有权,对补施和公共事业”“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亍钡墓娑ǎ的是使用、合资方式,实则由承租人出资的“假使用、合资”或者干脆不顾有关法律的限制,直接进行土地的“非法”出租。据调查估计,珠江三角洲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占全部建设用地总量的%以上,该粤东、粤西及粤北地区,这一比例也超过%;佛山市南海区工业用地共万在法律禁止和中央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健康、有序和规范流转具有指导意义,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有针对性的地方政策和可操作办法。国土资源部近年来在江制度的改革作了重要的政策准备。年拢愣≌路⒘恕豆赜谑孕信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旨在使全省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规范化、扩展,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客观存在,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面临挑战。《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建设,都须使用国有土地。偿没有考虑到国家赋予他们的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越来越不满。近年来,在广东珠江三角洲、江苏、浙江及一些大城市郊区,农民利用《土地管理法》中集体为“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村公共设通过自建厂房、仓库、店铺等“合法”出租、或者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时,上报亩,几乎占了一半。⋯法流转作了重要的政策准备。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保护农民对土地的长远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安徽、江苏、福建及部分大城市郊区,在总结当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苏苏州、安徽芜湖、浙江湖州、河南安阳等地的试点,为法律的修改和土地使用有序化。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概念.┐寮褰ㄉ栌玫亓髯5母拍.┐寮褰ㄉ栌玫氐母拍根据年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同时,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条例的规定,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村民建住宅厢地、乡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也称之为所有上地用于非农建设侵敢婪ň加膳┯玫刈3傻慕ㄉ栌玫兀呛戏农齐寸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印:农村宅基地。通常是指农村居民个人乡镇企业用地。它包括乡、村姓寤虼迕裥∽两级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企业,农民集资联办的企业,农民个体企业和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乡镇企业涉及行业广泛,大体包括:工矿企业闹⒔ú摹⒒怠⑹称芬金、煤炭等⒔ㄖ笠怠⒃耸湟怠⑸桃怠⒁撤褚岛筒糠盅骋档取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这类用地主要有乡、村行政办公、文化科村委会办公用地、公安、税务、邮电及学校、医院用地、文娱场所,农技站、敬老院用地以及水厂、变电所,乡、村级道路,上下水设施用地等。土地流转在法律上是指土地权利的流转,土地权利的流转又分为土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