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公司会计基本工作规范
目
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公司各项会计工作符合财政部《会计基本工作规范》。
范畴
合用于公司总部和办事处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设立、会计工作移送、会计核算、内部会计控制、会计电算化实行、会计档案管理、会计重要单证及会计印章管理。
术语和定义
:指总公司和办事处。
(或业务组):指经总公司批准设立属于总公司或办事处管辖工作组(或业务组)。
:是指不设立独立会计部门,只在其她部门中设立专职会计人员工作组(或业务组)中行使会计部门负责人职权人员。
职责
部门/岗位
职 责
总部资金财会部
负责制定各项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本工作规范,监督检查办事处对会计工作规范执行状况。
办事处资金财会部
执行本工作规范,监督所管辖业务部对会计工作规范执行状况。
管理原则
管理原则
管理原则阐明
登记表格
支持文献
;不设立会计部门但需办理睬计业务业务部,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应配备会计部门负责人;在业务部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高档经理岗)任免,应经总部资金财会部批准,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或业务组),会计业务应由其所属上级机构会计部门进行解决。
(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廉洁奉公;
;
。
,未获得从业资格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调节应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意见,并报备上级会计部门。
,岗位设立需考虑会计电算化以及内部控制规定。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券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
,熟悉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各机构应合理安排会计人员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期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后续教诲培训。
、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明显成绩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除法律规定和机构负责人批准外,不能擅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机构会计信息。
会计人员交接
规范事项
规范阐明
登记表格
支持文献
,必要将本人所经管会计工作所有移送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送工作,并继续办理移送未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钞票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财政部发布)
,必要有监交人负责监交。普通会计人员交接,由机构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要按“会计暂时工作交接登记簿”逐项移送;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有价证券要依照会计账簿关于记录进行点交。库存钞票、有价证券必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送人员必要限期查清。
、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她会计资料必要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要查清因素,并在移送清册中注明,由移送人员负责。
,如不一致,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印章和其她实物等,必要交接清晰;移送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要对关于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应在移送清册中注明。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