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外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6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繁荣历史科学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研究能力和品学兼优的各方面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立志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掌握本专业前沿史学理论和方法及最新学术动态,具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同时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好的科研潜力,并能够独立从事科研与教学及其他相关实际工作。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允许提前毕业,,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每方向字数在50字以内)
研究生导师
1
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史学
本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内涵及其对史学理论学科体系建构的科学意义等重大问题。
张艳国、梁民愫、孟海泉
2
欧洲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本方向主要研究英、法、德、意等欧洲主要国家史学思潮变迁发展的历史及相关重要问题。
梁民愫、张小忠、邹芝
3
美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本方向主要研究美国史学的历史发展,并分专题重点研究现当代美国史学的主要贡献及其存在的问题。
徐良、杨长云、王栎
四、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
1、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为主导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课程学习,夯实学科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硕士生掌握学科专业的系统知识和前沿问题。
五、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与课程考核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对于跨学位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各学科专业应合理安排每个学期的开课门数,避免开课过于集中。同一专业方向课程应集中上课,不能由各自导师重复授课(即不能由导师只面向自己所带的学生上课),如属于授课内容侧重点不同,一门课程应由多名教师采取专题形式授课。
2、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要求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
3、课程考核: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包括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两部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凡在本校举行或学校、研究生院及各院、室、所组织举行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5场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各学位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学术活动的时间和形式。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1学分)
本专业研究生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加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或第5学期,科研实践自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安排加入相关的课题组,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导师依据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七、科研能力的培养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相关课题的研究。按研究生学院相关规定,须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撰、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未完成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完成社会调查,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即可集中时间撰写硕士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在导师指导下,并征得导师同意,经导师组举行开题报告确定(开题时须向导师或导师组提交写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