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1
文档名称:

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妇产科护理学.ppt

格式:ppt   页数:4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妇产科护理学.ppt

上传人:qujim2013 2013/5/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妇产科护理学.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妇产科护理学
主编朱壮彦
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
第9章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第1节心脏病
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可使心脏病患者心功能受损而发生心力衰竭。妊娠合并心脏病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二顺因。以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占80%左右,尤以二尖瓣狭窄最为多见,但近年来发病率逐渐下降,合并先心病的发病率增高。
一、妊娠与分娩对孕妇的影响
血容量增加30~45%(6周→32周)、水钠潴留; 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增加; 子宫增大,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逐渐加重。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第一产程:每次宫缩有250~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循环,回心血量增加,心排出量增加约20%,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 第二产程:宫缩、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周围循环阻力更增,加上产时用力迸气,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涌向心脏,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
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由于腹内压骤减,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回心血严重减少,造成周围循环衰竭。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产后3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 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二、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
心脏病不影响患者受孕。但发生心力衰竭时,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等疾病发生率明显增高,围生儿死亡率增高。心脏病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和严重感染。。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三、心脏病心功能分级
我国目前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法将心脏功能分为4级:
心功能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
心功能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
心功能Ⅲ级: 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也感心慌、气短等不适,休息时无症状。
心功能Ⅳ级: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的表现。
四、临床表现及诊断
,若出现下列症状和体征应考虑为早期心力衰竭:
(1) 轻微活动后即感胸闷、心悸、气短。
(2) 休息时心率每分钟超过110次;呼吸频率每分钟超过20次。
(3) 夜间常感胸闷,需做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4) 肺底部有少量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1) 心电图检查提示各种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房室传导阻滞等。
(2) X线检查显示有心脏扩大,尤其个别心腔的扩大。
(3) 超声心动图可实时观察心脏和大血管结构,更精确地反映各心腔大小的变化,心瓣膜结构及功能情况,对心脏病有重要诊断价值。
(4) 胎儿电子监护胎儿电子监护仪能够连续观察和记录胎心率的动态变化,预测宫内胎儿储备能力,评估胎儿健康。
五、治疗原则
(一) 非妊娠期
确定有无心脏病、类型、心功能、可否妊娠。
(二)   妊娠期 ,或控制心衰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感染、劳累、贫血、妊高征)。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1)及时发现早期心衰 >110次/分,呼吸>20次/分; 、胸闷、气短、紫绀; 、痰中带血、夜间端坐呼吸、双下肢水肿、肺底部可听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 、贫血、呼吸道感染者易发生心衰。
(三)分娩期提前终止妊娠,心衰控制后、或不能控制也应终止妊娠 ***分娩—心功能I~II级,无紫绀型心脏病、无其他合并症、无影响分娩的异常因素 剖宫产—III级以上心功能。 硬膜外麻醉、半卧或坐侧卧体位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四).产褥期产后3日内,尤其是产后24小时内,仍是心力衰竭易发生的危险时期,产妇应充分休息且需严密监护。按医嘱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直至产后1周左右无感染征象时停药。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
六、护理诊断∕问题
知识缺乏与缺乏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自我护理知识有关
焦虑与担心自己无法承担妊娠及分娩的压力有关
活动无耐力与心排出量下降有关
自理能力缺陷与心功能不全需绝对卧床休息有关
潜在并发症心力衰竭、感染
科学出版社卫生职业教育出版分社
七、护理措施
(一)非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