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分析
刘玉龙博士
一、增值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一)增值税的产生与发展
提出:——营业毛利税
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的亚当斯()首先提出
营业毛利就是销货额减进货额后的余额,与现在的增值概念相近。
正式定名:1921年德国资本家西蒙斯()正式提出增值税的名称,并详细阐述这一税制的内容。
推行:1950年代法国率先实行增值税开始。
法国在实行增值税之前,实行的是全值流转税即周转税。于1954和1955年在对中间产品免税的基础上对周转税作了进一步改革,把对全值征税改为对增值额征税,即对厂商购进的投入品中所含的前一阶段税收予以抵扣,分阶段全面引入增值税的税收模式并取得成功。
增值税在法国实践成功后陆续被许多国家借鉴采用,形成用增值税代替传统流转税的世界性税制改革运动。
(二)我国增值税的发展
1984年,引进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
1994年正式确立了增值税制度
——当时中国经济正处于投资和消费双膨胀状态,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具有刺激效应,与当时实行的紧缩政策不一致。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能够抑制投资需求,有利于抑制投资膨胀。
2003年,“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被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至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开始启动。
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
——两方面的目的:一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二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
——特点:非完全消费型增值税,增量抵扣
2007年5月,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国家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
2008年7月、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严格说,还是非完全消费型增值税:小汽车、游艇、摩托车、不动产(建筑物和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012年开始,在上海实行增值税范围的改革,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13年:推向全国
未来:建筑业、地产业和金融业将全面“营改增”,原定时间2014年1月,现在看来要推迟
(三)增值税在世界的现状
1、征税范围不断扩大
2、税率结构越来越简单,且呈现低税率发展的趋势
3、多种税收优惠
4、税收征管手段越来越先进
国外增值税改革的趋势
1、增值税政策越来越趋向一致
——征收范围越来越广,农业、不动产、劳务(金融保险业除外)不断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税率档次越来越简化,一般是一档标准税率再加上一档低税率
——扣税越来越彻底,凡是纳税人应税货物所消耗的外购项目,一律允许扣除
——越来越多的国家使用凭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只有极少数国家(如日本等)实行以账簿为基础的增值税
2、征管的手段越来越先进
——许多西方国家,增值税的征管都实现计算机化。
在纳税人注册时,需将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方式、规模、地点、法人代表和税款报缴方式等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同时配发纳税人识别号。
计算机管理系统按期自动向纳税人邮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未能按时申报或缴纳税款,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自动向纳税人发出催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