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言
一、考试介绍
(一)考试特点
,考点杂
不仅有各大考试都有的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等,还有很特别的拍卖法、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资产评估法;涉及面不仅有民商领域,还有税法领域,所以真的是对学员学习的全面性要求很高。
比起同类考试,注评经济法属于比较简单的,有很多“傻”题目,很直接的问数字、问时间,所以比起众多难度较大的案例型经济法考试,注评经济法的难度绝对是考生的福音。但是其也有它的难度,主要体现在综合题上,注评中的经济法是各大考试中主观题比重相对较高的,需要能完整的表述法律原文内容,因此自然是要耗费一定精力和时间。
(二)考试题型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综合题
题量
30
10
4
分值
30分
20分
50分
:4选1
:5选2~4
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
:其中3道题分数10分左右,还有1道20分左右
【答题模板】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本题中,……。
【注意】尽可能接近法律规定原文,不能完全答出原文时也要求答出关键词。
二、教材情况
(一)重难点分布
重点章节: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十四章
(二)教材变动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新增P129、P130 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认定
第八章证券法律制度
调整P245-P247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豁免申请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语言表述上有很多微小调整,不影响考试。
新增P310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变动P311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不再属于效力待定的范畴
新增P312 无效合同中强制性规定的解释、无效免责条款
新增P313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况做出了细节解释
变动P316 抗辩权的名称由“后履行抗辩权”变为“先履行抗辩权”
增加P317 不安抗辩权中止后的处理
增加P317~P318 代位权中“专属于债务人”的解释、撤销权中“放弃债权”的解释
增加P323 特殊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计算
调整P332 违约责任的抗辩责任中的免责条款
第十二章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语言表述上有很多微小调整,不影响考试。
新增P339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新增P342
委托合同中的随时解除权
新增P343 委托合同中的赔偿责任
新增P346 借款合同的性质(尤其是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质)
三、学习要求
(1)标注重点,全面讲解
(2)真题和习题的讲解
(1)听课:
①可以不预习,但不能不复习
②课上我讲的习题,请先按下暂停,自己独立完成,再听解释
(2)做题:
①真题、习题班、课后作业三管齐下
②建立自己的错题集
(3)时间:安排好自己的时间,不要一味追进度,也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4)记忆:及时记忆,学会记忆
(5)坚持:考试没有那么难,坚持一下就能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