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编制导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
2014年4月28日
城乡规划研究室:张成智
1、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2、总则
3、规划编制程序与要求
4、规划内容
5、主要技术要点
6、成果的形式及要求
7、常见问题解析
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1、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建设的政策
2、促进房地产市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市场合理预期。
3、规范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主要内容及成果表达。
4、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建房改研【2012】1号)
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总则
1、规划定位:
(1)专项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
(2)法定规划:经批准后为法定规划,如果需要调整或修改需要法定程序。
(3)单独编制。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4)规划组织: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4)规划组织: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政府组织:住房建设规划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规划,必须市(州)政府或县政府组织。
专家领衔: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部门合作:涉及多个部门,由房产局牵头组织,其它部门包括规划、建设、国土、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
二、总则
2、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2014-2020年,对城市远景的住房发展进行展望。
(2)规划范围:
城市(地级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层次主要是提出各市县住房建设的原则性要求,对各市县住房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中心城区层次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中心城区。湘西自治州主要在州域层面对全洲各市县住房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
二、总则
(2)规划范围:
县级市及县城的规划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范围,即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中心城区。
三、规划制定程序与工作要求
(1)规划制定程序:确定任务、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专题研究、规划编制与咨询论证、规划审查、规划批准与组织实施。
(2)工作要求:
确定任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城市住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并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编制任务。规划编制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
专题研究。
1、住房现状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专题研究.
2、住房需求预测专题研究
3、住房建设发展目标指标体系研究
4、住房空间布局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
5、其它专题(人均住房面积、保障性住房专题等)
三、规划制定程序与工作要求
。
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规划审查、规划批准与组织实施、规划备案
上级房产主管部门审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各县、县级市将批准后的规划向市州房产局或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各市州房产局或房产主管部门将本级住房规划连同各县(市)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备案。
三、规划制定程序与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