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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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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zyl7513565 2017/2/21 文件大小: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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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医学院***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东医政发[2006]7 号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修订《广东医学院***高等教育学生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入学与注册 1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 方能取得正式学籍。逾期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如身体疾病或工作原因, 不能正常学****者, 经所在单位或经学院卫生所出具相关证明书, 本人提出申请, 由学校批准, 可办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学校复查合格, 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无故逾期一周不注册者, 作自动退学处理。如有特殊原因, 不能按期报到者, 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 、学校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其姓氏与名字、出生日期,必须和招生审批表以及报名登记表相一致。 4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不算取得学籍;凡属徇私舞弊入学者,经查证属实,即予取消学籍,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5 、已注册的新生必须填写新生学籍卡,按要求交回***教育学院。***教育学院按有关规定给新生编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包括: (1) 考生信息表; (2) 学籍卡等材料。 6 、学籍档案由***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负责保管,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 学籍卡上交学校档案室归档作永久保留, 考生信息表交学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归档。 7 、新生的年级以入学年份定称,如二 00 三年入学的新生年级, 简称为“0 三级”。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8 、***高等教育的学制,我院按规定实行三种学制:脱产专科形式的 3 年,业余形式专科、函授的 4 年,业余形式专升本的 3年。学分制业余形式的专科 3 年半~ 6 年,专升本 2 年半~ 5 年。 9 、我校***高等教育业余形式的专科、专升本实行学分制。三、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10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 11 、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1) 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 采取严格有效的考核方法, 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对技能的运用能力, 以衡量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2) 学业的成绩记载。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均需考核。考核课程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成绩、考查成绩采用学分制计算。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存入个人档案。(3) 考试课程总成绩评定, 期终理论考试占 70%, 平时考核占 30 %。平时考核内容包括实验、作业、临床基本技能、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等项目综合评定。(4) 考查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束时完成。考核办法与平时考核相同。(5)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科批准方可缓考。凡擅自旷考者, 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不准正常补考, 如确有悔改表现, 经本人申请, ***教育管理科批准, 可准予重修。***者取消考试成绩, 不准补考与重修,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重犯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6) 毕业设计( 论文) 按一门课程计。毕业实****按科目计算门数。(7) 学生必须依时参加理论课和实验( 见****课学****擅自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凡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凡旷一次实验课,扣除该门课程平时成绩 30 %,无故旷实验课三次以上者, 取消该科平时成绩。旷课学生按情节轻重依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实验课考核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考试, 但可以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补考, 因实验课不及格而要参加该门课程补考且不及格者,应重修该门课程。(8) 学生毕业实****期间,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岗位者每天扣除该科实****总评成绩 10 %,五天以上( 含五天) 按该科实****总评成绩不及格处理。(9) 学生每学期或学年参加课程考查或考试,每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 除最后一学期外) 安排在下学期补考。每学科仅可补考一次, 凡经一次补考后仍不能及格者,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重修该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 经本人申请, 可由学校安排多次重修。原则上跟相应年级重修。(10) 凡补考、重修的考核成绩可如实记载, 但在分数后需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以示区别。 12 、操行考核与操行考核成绩记载办法: (1) 对学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考察,采用写评语的办法进行鉴定。(2) 操行考核鉴定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