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
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2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12 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次数 9 次,包括 4 次定期
会议和 5 次临时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做到
会前主动调查、获取会议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促进董事会不断提高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12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011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2
年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次,本人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
2012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
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2 年,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 3 次,总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意见
发表时间发表事项
号类型
1 关于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 201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 同意
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1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3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一) 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要求,进一步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
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 201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本公司持股 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没有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净资产的 50%。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
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