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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课程与教学。
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培训问题对策思考
◎唐烨玮上海师范大学
【摘要】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作为我国公务员体系中较多数量的一个群体,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初任培训,是公务员系统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旨在通
过对应届生毕业生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且针对这些不足对应届生毕业生公务员的培训提出一些培训对策的思考。
【关键词】应届毕业生;初任公务员;培训;对策思考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际的经济瞬息万变的进程,对
于我国来说在经历了高速发展的一段时期后,如何对现在的发展模
式作一个回顾与总结十分必要,如何使我国经济软着陆,成为了我
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增长到集约型
增长,从低级经济结构到高级、优化的经济结构,从单纯的经济增
长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转变。同时,通过调整国民经济
各组成部分的地位和相互比例关系,使其更加合理化、高级化,适
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简而言之,就是需要对经济发展进行转
方式与调结构,这样的举措看起来是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实质
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在这一变革的浪潮中,可以说,政府职能的转型是经济发
展能够顺利的进行的重要保障。而承载这一国家职能机关的群
体,就是我们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因而,建立一支精干、务实、
廉洁、高效,并且能够顺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公务员队
伍是目前甚至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对公务员培养的重要方
向,是保证行政机关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
一、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培训现状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第十章,第六十条
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的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
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在第六十一条规定:“机关对新
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因此,参加培训是一名
公务员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因此,我国的各个机关部门对公务
员的培训的组织,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是有一定的成效的。
初任培训的管理机构
对于初任培训而言,我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机关新
录用公务员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家公务员局共同组
织,实施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另一类则是
由省、市、区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
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其他类似于法律、税务等专业性较强
的德公务员系统则按照相关规定由该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实施。
初任培训的施教机构
目前,主要还是各个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当
地的党校或行政学院作为我国初任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承担机构。另
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尝试委托一些高等院校或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
构来承担初任公务员的培训。而中央直属初任公务员的培训则由中
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自行施教外,还委托
机关所在地的省委、市委党校和行政院校作为施教机构。
初任培训的内容
目前我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内容囊括了四个方面:政
治理论、法制与道德、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公务员应掌握的基本技
能。“具体课程包括: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共
经济、中国政治制度与政府运作概论、依法行政、电子政务、公
共政策、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等。根据国家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