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门店操作规程.doc

格式:doc   大小:58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门店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ttteee8 2022/7/5 文件大小:5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门店操作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编号:01
修订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订日期:
审批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第二稿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一、药品米购
采购员要求具有药用于远程处方审核管理。
4、 职责
1门店药师负责门店处方的初审工作,门店营业员负责门店处方的 录入、编辑、处方拍照、处方上传工作。
2公司远程审方室人员负责门店处方的审核工作;
3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方室人员的业务指导。
5、 程序
:门店收到顾客提供的处方后,由门店药师进行初审确 认,门店营业员通过高清抓拍仪将处方生成电子图片,并在双翼系统 中录入处方所列药品信息、处方信息,上传总部远程审方室发出审方
请求。
:审方室执业药师收到审方要求后,对上传处方、药品 信息、患者信息予以核对,并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 用法用量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 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及其他用药不 适宜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方室人员审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即一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二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 数量;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四查用药合理性,对 临床诊断。必要时,应通过高清摄像头跟顾客直接沟通,询问患者病 情、用药史等情况,并告知注意事项、饮食禁忌等。
3总部审核信息反馈:处方审核合格后,执业药师通过指纹仪对审 核结果进行确认,及时回传给门店;对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应告知门店 或顾客,提出意见和建议。
:门店收银员得到审核通过信息后,进行付款确认, 并打印销售小票。门店营业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经门店药师复核后 方可发药。
5门店发药:门店药师完成复核后发药,并告知顾客用法用量、注 意事项、禁忌等事项。
6、 附则
1如果遇到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或断电时,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 师远程审方时,无驻店执业药师门店应暂停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和麻黄 碱处方药。
2系统中处方登记、处方审核确认记录、处方照片每日进行备份并 保存2年,纸质处方留存门店备查。
7、 人员资格
1总部远程审方室人员必须为执业药师或者执业中药师。

文件名称:药品拆零车
肖售操作规程
编号:03
修订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订日期:
审批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第二稿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和档案.
销售拆零药品时,要坚持“一问、二看、三核对”,即一问清楚顾 客所购的药品,二看清药品的名称、数量是否同顾客所需的药品相符, 三对即销售的药品要细心核对,防止差错.
持清洁、卫生.
对不同品种拆零时,应对拆零场所、工具进行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拆零销售药品的,应建立专门的药品拆零销售记录,并做到真实、完 整、准确、可追溯.
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 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药品拆零销售应配备药品拆零专用包装,包装应洁净、卫生,不得 污染拆零药品,拆零销售专用包装上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拆零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拆零销售 期间,应保留拆零药品的原包装和说明书。
文件名称:含***类复方制剂药品销售操作规 程
编号:04
修订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订日期:
审批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第二稿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含***类复方制剂药品销售规程
一、 含***类复方制剂的验收规程
质量验收员负责对含***类复方制剂的验收,该类药品到货后,验 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并按照 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的待验区,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 验收,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准确、确认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二、 含***类复方制剂的药品养护规程
养护员应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要求养护人员每天对该类药 品进行养护,确保质量合格, 要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
三、 含***类复方制剂的销售规程
含***类复方制剂不开架销售;销售含***类复方制剂时,由营 业员会同质量管理员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明等情况,并 即时登记“含***药品销售记录”;同时,单笔销售不得超过2个 最小包装,单位剂量***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 (不含3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