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跟踪评级报告大公保留对企业及相关债项信用状况跟踪评估并公布信用等级变化之权利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5】351号主体信用跟踪评级结果:AA评级展望:稳定上次评级结果: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信用债券简称额度(亿元)年限(年)跟踪评级结果上次评级结果14乌房债77AAAA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人民币亿元)---(%)(%)(%)(%)(%)(倍)---(%)---:王燕评级小组成员:张博源联系电话:010-51087768客服电话:4008-84-4008传真:010-84583355Email :rating@跟踪评级观点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房集团”或“公司”)主要从事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包括保障房建设、城市供热、建筑安装施工、物业管理等。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保障房建设中仍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经济保持稳健发展,财政实力仍然较强,公司继续得到乌鲁木齐市政府的有力支持等有利因素;同时也反映了乌鲁木齐市政府债务规模仍较大,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净资产和营业利润的影响仍较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大公对公司“14乌房债”信用等级维持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有利因素·公司仍是乌鲁木齐市保障房和旧城棚改建设的重要主体,在乌鲁木齐保障房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乌鲁木齐市是西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201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经济仍保持稳健发展;·乌鲁木齐市财政实力仍较强,一般预算收入占比较高,有利于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公司继续得到乌鲁木齐市政府在资本金注入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有力支持。不利因素·乌鲁木齐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仍较大;·公司保障房建设任务较重,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仍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跟踪评级报告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建议。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跟踪评级报告3跟踪评级说明根据大公承做的乌房集团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发债主体乌房集团设立于2006年9月19日是2006年6月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政办【2006】170号)批准,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对公司出资,在原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房屋经营公司等事业单位的基础上改制重组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财建【2014】660号、乌财建【2014】657号和乌鲁木齐国资委乌国资【2014】192号文,,截至2014年末,,市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权。公司属市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是乌鲁木齐市重要的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棚户区改造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平台。